2018年浙江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派驻丽水市莲城公证处招聘1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5名,派往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责任心强;
(三)所有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优先;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29日后出生),会计岗位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9日后出生);
(五)应聘辅助人员岗位的,有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业务经历者的、法学本科专业优先;
(六)应聘会计岗位的,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职称优先。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9月29日- 10月10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到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报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491号老报社大楼南大楼4楼)。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78- 2967602 、2967603。
四、考试和录用
(一)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方式,择优进行录取。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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