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昭通盐津县公局人社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来源:盐津县政府网 2018-09-17 08:51:36
  盐津县公局、人社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昭通市监察委员会、昭通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协助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通知》(昭监发[2018]1号)精神及全市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推进会要求,切实保障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公安监管医疗区安全有序运转,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盐津县公安局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口不限;持有初中以上毕业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日期为限)公民;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高在1.60米以上,左右单眼视力均在4.0以上;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女性4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19日。
 
  (二)报名地点:盐津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盐井镇黄桷槽新区县公安局办公楼二楼,联系人宋警官,联系电话:13608704685)。
 
  (三)所需材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8张。现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须经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为文化知识。另外,还需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
 
  五、面试
 
  主要测试考试过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六、体检
 
  考试、面试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取前20名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经体检合格者,由盐津县公安局统一组织政审。
 
  八、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聘用名单,并公布。一经聘用,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订立劳动合同
 
  凡被聘用的人员,由盐津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十、用工性质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属编制外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65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750元。食宿自理。单位负责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13908707108(段警官)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