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通通州区环保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5人公告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8-09-05 15:03:23

  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保障环境监察监测需求,通州区环保局拟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1、招聘职位:司勤人员2名及环境监测技术辅助人员3名。


  2、职位要求: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五年内有违法记录、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酒驾、醉驾、毒驾记录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提供虚假信息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录程序


  1、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9月11日


  (2)报名地点:区环保局四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专长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司勤人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笔试(或技能测试)程序


  (1)环境监测技术辅助人员采取笔试方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环境监测相关技能水平。


  (2)司勤人员进行驾驶操作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实际驾驶技能。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面试程序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相应职位招录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2)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4、考察程序


  对报名人员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安全行车、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5、体检与公示


  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录机关从测试成绩、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区环境保护局在《中国通州》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另择优进行一次性递补。


  6、岗位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进入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由劳务公司实施劳务派遣。


  三、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试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待遇执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四、纪律与监督


  对录用人员不能履行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区环境保护局内部管理规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区环境保护局有权予以辞退或终止派遣。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511303。


  附件1: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


  附件2: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