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辅警7人公告

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8-08-08 09:52:38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适应工作需求,提升工作效能,全面保障高新区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决定公开招聘7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本次共计招聘文职辅警7人,主要协助从事公安文秘、公安宣传、档案管理等非涉密性警务工作。招聘职位详见《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烟台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8月7日至2000年8月7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四)烟台市(包括各县、市、区)常住户口;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档案管理职位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有国家教育部门统一制发的毕业证书;应聘人员学历证书须在2018年1月前取得。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14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时间接受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乘坐52、561、563、568路公交车至“高新区创业大厦”站点下车)。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属于在职人员的,须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4.现场资格审查。报名需本人亲自到场,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现场签发准考证;报名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拟于8月中旬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写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公安文秘职位按1:2的比例,公安宣传、档案管理职位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实行百分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核环节,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综合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折算报考人员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安文秘职位按照1:1.5,公安宣传、档案管理职位按照1:2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测。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共3项: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评达标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范围。如出现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高新区公安分局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与政治考核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八)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


  对最终拟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每月发放试用期工资2500元,试用期(含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工待遇


  1.试用期满后,月均收入不低于355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2.统一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取暖补贴、工会福利、误餐补助等。


  3.配发辅警装备和被装。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通过“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www.ytgxq.gov.cn) ”网站了解发布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人员范围和其他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35-6922728。


  本公告解释权归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附件1.《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附件2.《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附件4.《身体状况确认书》


  附件5.《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