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宿迁部分市属单位招聘8人简章
2018年宿迁市部分市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简章
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单位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7月5日9:00—7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5日9:00—7月13日17:00;
缴费时间:2018年7月5日9:00—7月13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2. 报名和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考单位联系(附后)。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2)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3)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考单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14日—16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0日9:00—11:00;
笔试地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提供材料: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相关网站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宿迁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具体薪资待遇可与有关招考单位咨询。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3007(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监督电话:0527—84359139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