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招聘教师47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职位、人数以及学历要求等详见《2018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1)龙泉市户籍或生源、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以2018年7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幼儿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户籍不限;
2.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7月5日至2000年7月5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职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5.报名考生要求具有报考职位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应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对应者)、龙泉市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专业对应者可以先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招聘入围后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须在2019年8月25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解除其聘用关系;
6.具有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的研究生或文史理工科高考第一批录取(一本) 毕业生报考,专业要求可适当放宽;
7.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5日;
9.其他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18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qssy.zjks.gov.cn/signup/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18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7月5日9:00-7月9日12: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qssy.zjks.gov.cn/signup/ )办理网上缴费(人民币50元/人),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7月9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政府834室(0578-7262228),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4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signup/ )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其中高中历史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初中社会职位,幼儿教育(男性)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幼儿教育职位,高中信息技术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初中、小学信息技术职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开始,11:30结束;
2.笔试地点:龙泉市实验小学;
3.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各职位笔试科目及内容构成等详见《2018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形式、内容及成绩组成一览表》(附件2);
其中陶瓷工艺(小学)职位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直接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由评委现场讨论决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应聘者需提前30分钟到达相应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并请带足黑色钢(水)笔、2B铅笔等文具。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陶瓷工艺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规范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4,需张贴1寸照片),并提供相关材料: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报考学科对应教师资格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学科对应教师资格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 面试
1.面试范围:详见《2018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选题方向》(附件3);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体育、美术、幼儿教育面试分为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模拟上课占30%、技能测试占70%)进行。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其中体美幼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体美幼技能测试的内容与用时由评委现场讨论决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电子商务职位入围面试人员还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
总分100分,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陶瓷工艺(小学)职位总成绩=技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电子商务(中职)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成绩*40%;
其它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若招聘职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则该职位计划将按规定核减,其中高中历史职位核减的计划追加给初中社会职位,幼儿教育(男性)核减的计划追加给幼儿教育职位,高中信息技术职位核减的计划追加给初中、小学信息技术职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陶瓷工艺教师职位则以技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其中幼儿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同时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文件执;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聘用与分配
1.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上予以公示。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录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聘用教师须服从分配,且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原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2018年8月25日前与原单位办理好解聘手续的,不能在2018年8月25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从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4.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教育网(http://www.longquan.gov.cn/bmzl/lqjyw/)、龙泉教师招聘微信(微信号:LQjynew)公众平台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5.从2019年起,公开招聘教师规定应聘者须于当年的8月25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取得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具体规定以当年的招聘公告为准;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7111727 0578-7763727
举报电话:龙泉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6日
附件2:《2018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形式、内容及成绩组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