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人简章
南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公安局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居住地均在南通地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履行职责的岗位能力、身心健康,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或其他依照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单位名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岗位 名称 |
岗位要求 |
招聘 人数 |
警察公共 关系处 |
不限 |
18-35 |
本科 |
不限 |
民意监测员 |
普通话标准,有一定沟通协调和总结提炼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文字速录能力;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者优先。 |
1 |
指挥中心 |
女 |
18-35 |
大专 |
不限 |
接警员 |
熟悉市区地形地貌,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会说南通话,熟练掌握基本的英语对话和计算机操作;能够承担四班二运转工作勤务模式;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均在南通市区优先。 |
3 |
内保支队 |
男 |
35-45 |
高中 |
不限 |
驾驶员 |
B1以上驾驶资格,有10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不良驾驶、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记录;能够加班。 |
1 |
出入境管理支队 |
女 |
18-30 |
大专 |
不限 |
咨询员 |
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身高160cm以上。能够承担周六周日轮值上班。 |
2 |
网安支队 |
男 |
18-30 |
大专 |
不限 |
文员 |
熟悉互联网运用、具备word、excel、电脑盲打等操作能力,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文秘专业优先,文字概括能力强者优先。 |
1 |
收容教育所 |
女 |
18-35 |
中专以上 |
医护 |
医护文员 |
有护士资格证书或药师资格证 |
1 |
三、报录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以附件形式将报名表格(附件1)发至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有效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0日;
(3)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通知,一般在15日内。
2、组织考试:考试一般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4、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人员性质和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为合同制辅警,非人民警察身份。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用工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年薪(含五险一金)5-5.5万元。
五、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市局政治部警辅办85020317;
监督举报电话:市局督察支队83562093。
六、特别提示
1、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合同,且今后不得再次报考;
3、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所有考试测试没有指定教材,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七、本简章由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南通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