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宿迁沭阳县综治办招聘20人简章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2018-05-25 10:52:34

  2018年沭阳县综治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全力保障综治信访工作。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⒌受过刑事处罚的、违法、违纪处分,有失信行为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⒍现役军人、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⒎专业划分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版本)划分为准。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综治办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整个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以及政审考察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⒈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 6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县综治中心一楼101室(沭城苏州东路9号)


  咨询电话:0527-83595162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应聘人员现场上交从“花乡沭阳”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的《沭阳县综治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准备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⒉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⒊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2018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综治中心一楼1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综治办会同县人社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将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一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公告)。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40%+面试分值×6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综治办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录用人员性质为非在编人员。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含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95866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综治办、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县综治办报名表


  附件2.副本县综治办岗位简介表


  沭阳县综治办  沭阳县人社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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