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018-05-24 16:36:13
  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201805批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但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5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
 
  2.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5)一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证书及验证证书等。报考者为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暂无法提供的,可由院校开具相关证明代替);
 
  (7)有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相关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
 
  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将所需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x(岗位编号)+XXX(姓名)应聘报名资料”。
 
  报名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8821164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派遣期限为一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派遣期满后是否续签合同,将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负责解释。
 
  附件:1-5下载
 
  附件1 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 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 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5 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