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宿迁沭阳县消防大队招聘消防人员24人简章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2018-05-17 16:09:21

  2018年沭阳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职消防人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学历

年龄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备注

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

初中以上

18-30周岁

24

身体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男性,退伍军人、有车辆维修、驾驶B照及以上、体育特长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⒌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


  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⑵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⑶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⑷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考试等,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⒈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 5 月 17 日-2018年 5 月 25 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沭阳县消防大队(411)。


  咨询电话:0527-80961118


  报名、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3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⒉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消防大队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四)公示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后将由沭阳县消防大队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培训试用期3个月。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上岗工作,不合格者解除劳务合同,两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可续签劳务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所聘专职消防队员提供免费就餐、服装和住宿。培训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175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岗位津贴600元/月,年定期增资200元/年,并缴纳“五险”。


  在保证执勤的情况下采用轮休制,每周可休息2天。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沭阳县消防大队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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