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西安鄠邑区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来源:西安鄠邑区人民政府 2018-05-11 13:11:15
  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综合能力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及市人社局招聘工作安排,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已全部结束。本次招聘采取报名与资格初审、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进行。现就综合能力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共10名,其中临床岗位6名、中医临床1岗位1名、中医临床2岗位1名、影像岗位1名、药剂岗位1名。
 
  (二)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共14名,其中区级公立医院西医临床岗位6名、中医临床1岗位2名、中医临床2岗位2名、影像岗位3名;镇卫生院临床岗位1名。
 
  (三)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共10名,其中西安市鄠邑区人民医院临床岗位3名、中医科岗位1名、影像科或超声科岗位1名;西安市鄠邑区中医医院外科岗位1名、内科岗位1名、CT室岗位1名;西安市鄠邑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岗位2名。由于区人民医院影像科或超声科岗位无人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核销该招聘计划后,实际招聘计划共9名。
 
  二、综合能力测试
 
  依据市人社局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以上三类招聘不再进行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初步确定拟聘人员。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初评与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先面试初评,再进行素质测试;未超过3:1的(包括3:1),不进行面试初评,考生直接进入素质测试阶段。需进行面试初评岗位详见附件。
 
  (一)时间、地点
 
  时 间:1.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综合能力测试时间
 
  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综合能力测试时间
 
  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
 
  3.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综合能力测试时间
 
  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
 
  以上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上午为面试初评,下午为素质测试。
 
  地 点:西安市鄠邑区卫生职业学校(西安市鄠邑区娄敬路93号)
 
  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面试初评应试者须于综合能力测试当天上午7:00前、素质测试应试者须于综合能力测试当天下午2:30前凭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入考点,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二)方式、内容
 
  1.面试初评:面试初评采取答辩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官当场打分,各岗位面试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确定进入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素质测试。面试初评成绩不带入素质测试阶段。
 
  进入素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综合能力测试当天中午在西安市鄠邑区卫生职业学校大门口予以张贴公布。
 
  2.素质测试:素质测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每个应试者限时10分钟,回答3个问题。每考官小组5名考官,设主考1名,考官当场打分,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该应试者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素质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素质测试结束,按照岗位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www.xahy.gov.cn)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考察
 
  参加资格复审及考察时,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空白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出具的政审证明等;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政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团委、人社、教育、民政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的情况。放弃或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公布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按照公布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拟聘人员在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拟聘人员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2.聘用: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对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及个人档案进行再次审核。对公示无异议且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签订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在入职30日内到区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
 
  4.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联系电话: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029-84822711
 
  附件:1-3下载
 
  1.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3.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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