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人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保障环境执法需求,区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招聘男性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司勤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持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以上驾龄(2013年1月1日前取得驾驶证);
4、思想品德优、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5、无严重疾病,健康状况良好;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五年内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酒驾、醉驾、毒驾记录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提供虚假信息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采用驾驶操作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提供个人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4月11日—4月13日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报名(金沙街道翠园路10号)。
3、技能测试与聘用
(1)驾驶操作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实际驾驶技能。
(2)面试。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交通常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3)考察。对报名人员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安全行车、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4)体检与公示。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录机关从测试成绩、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区环境保护局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另择优进行一次性递补。
(5)聘用。经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进入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由劳务公司实施劳务派遣。
五、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试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待遇执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六、纪律与监督
对录用人员不能履行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区环境保护局内部管理规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区环境保护局有权予以辞退或终止派遣。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115300。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