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兰州市报送事业单位招聘计划通知
2018年甘肃省兰州市报送事业单位招聘计划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门、单位人事处(政治部、办公室):
根据《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兰办发〔2011〕10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2018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请各县(区)和市属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简表》和《2018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定公开招聘计划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空缺岗位。
二、按照《甘肃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各县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除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外,其他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比例不低于80%。
三、各招聘单位不得设置违反法律法规和歧视性的条件;必须明确拟聘单位和岗位,不得使用“××县属事业单位”、“××系统事业单位”等模糊表述;“年龄”结合岗位需要及学历要求按“3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和“40周岁以下”等标准填写;“专业”一栏参照《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qq群119889417下载电子版)进行设置,可表述为专业大类或若干具体专业;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要明确表述;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招聘范围之内,除岗位特殊需要外,不得要求工作经历;榆中、皋兰、永登县可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对无人报名的岗位,下一步按照《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兰办发〔2017〕31号)相关规定进行补充。
五、《2018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简表》和《2018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经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审核后,于2018年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报EXCEL电子表格(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报视为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杨 旸 8425448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刘亚鹰 8856730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