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绥化安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来源:安达市人民政府 2018-01-22 14:04:13

  安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公开招聘协管员补充方案


  安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公开招聘协管员方案》于2017年11月6日—11月10日在安达电视台公示,截止报名结束日,报名人数与所招聘岗位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现将补充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30人,全部为男性。具体岗位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男性身高在173厘米以上,体重100公斤以下,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安达户籍。


  (二)具体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合担任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年龄等方面审查。


  2、身体条件审查及测试。对报名者身高、体重、视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数额时,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考核环节,如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按原方案执行。


  (二)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政审小组,到被政审人员户口所在地进行政审。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拟聘用人员在安达市电视台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位前培训。、


  (三)岗前培训:由城管执法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聘用。


  (四)聘用:由人社局、城管执法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


  四、待遇保障


  1、协管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


  2、“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1月2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安达市城管执法局三楼局机关办公室。


  3、报名材料:只接待现场报名。报名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亲自填写《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登记表》、《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政审登记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协管人员工作领导组织,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顶担任,副组长由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洪伟、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齐卫星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负责招聘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关系等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收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格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招聘方案解释权由城管执法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