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12-29 10:28:47

  2017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及保安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及保安。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名(限男性),保安2名(限男性)。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户籍地限碾子山区,不安排住宿。


  (二)书记员的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专业不限,保安学历可放宽;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保安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6.特殊岗位需要,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告栏、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日期及地点


  (1)报名日期: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01月10日;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6:30。


  (2)报名地点: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402)。


  联系人:孟祥和


  联系电话:6689717、13796309546


  2、报名者需持以下材料:


  (1)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请登录[email protected],密码6689717,请勿擅自改动密码。下载《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并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100KB),提交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碾子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纸质表格一式2份,贴近期免冠同版2寸证件照片;


  (2)报名时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下发学历证书的,可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在线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近期免冠同版2寸证件照片4张。


  (三)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写作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满分5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按2:1确定。笔试和面试考官由我院招录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四)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相加计总分,按总成绩排名。


  (五)政审。需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检察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六)体格检查。报考书记员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七)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经考核违反工作纪律或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随时退回派遣公司,解除聘用合同;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不转人事档案,聘用期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照齐齐哈尔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后,每人月工资为1450元,单位为其缴纳费用(单位应缴部分)每月每人911.17元(此费用标准随国家调标浮动)。同时,提供工作用餐(收费标准同检察院在编干警)、办公设备等待遇。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