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招聘5人公告

来源:农垦建三江管理局 2017-11-22 13:44:22

  2017年黑龙江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5人公告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因工作需要,经管理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指挥中心、交警大队社会化用工人员5 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公安局司机2人,交警大队司机1人,交警大队社会化用工2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所需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作;


  2、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表达流畅;


  3、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报考人员具有建三江管理局辖区户口;


  6、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因公安局有17座客车,因此招聘资格审查时按照驾驶证准驾车型A1,A2,A3,B1,B2,C1依次优先;


  (二)岗位条件

岗位

年龄

性别

岗位数量

学历

专业或条件

公安局司机

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9112119821121日)

2

不限

持有C1以上驾照

交警大队司机

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91121日至19821121日)

1

不限

持有B1以上驾照

交警大队

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91121日至19821121日)

2

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身高175cm以上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辞退或限期调离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2、未取到毕业证书等学历证明的2017届应届生以及其他届别的院校在读学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按要求进行身高测量,并如实填写《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虚报、谎报以及扰乱正常考务秩序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局:0454-5808007,联系人:魏长勇。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身份证;(2)户口本;(3)毕业证;(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5)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考试


  1、考试: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考核办法:考试为笔试,面试考核为演讲和专业知识问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学历:第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本科的加3分。


  (2)中共党员:持所在支部介绍信加3分。


  (3)复转军人:持退伍证等证件加3分。


  (4)公安局司机岗位:持B1驾驶证加5分;持A3驾驶证加6分;持A2驾驶证加7分;持A1驾驶证加8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加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例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加加分项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原则上个人弃权拟录取岗位的人员需签订《弃岗声明》且一年内不得参加建三江管理局系统内公开招聘考试。)


  (三)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到岗工作,办理手续。


  五、工资待遇


  以上招聘人员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按管理局社会化用工人员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资19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六、监督


  由人社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1808。


  七、招聘纪律


  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建三江农垦公安局解释。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