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宿迁市纪委选拔军队转业干部简章

来源: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10:33:41

  2017年江苏宿迁市纪委选拔军队转业干部简章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促进军转干部“人尽其才、人岗相适”,根据宿军转字〔2013〕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宿迁市纪委选拔军转干部工作。


  一、岗位性质及类型


  岗位性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务员,科员。


  岗位类型:财务、法律、网络管理、综合文字。


  二、录用名额


  2名。


  三、报名条件


  宿迁市接收符合在市区(市直、宿豫区、宿城区)安置的2017年军队转业干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报名参加:


  1、中共党员;


  2、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4、在军队期间原任职务为营级及以下;


  5、未受党政军纪处分;


  6、与现任市管干部和本级委局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中在编人员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


  7、服从市纪委岗位安排。


  四、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可自愿报名参加选拔。报名时应填写《宿迁市纪委选拔军队转业干部报名表》,并交至市纪委组织部。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7:00。(市党政大楼606室,咨询电话:0527-84368602)。


  2、资格审查。2017年10月11日,市纪委组织部会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3、综合比选。市纪委牵头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面试形式进行综合比选。


  4、结果公示。对拟录用人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期间发生录用人选资格被取消情形的,按综合比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5、办理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有关规定,办理报到和任职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报名参加选拔人员应如实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应服从选拔工作管理要求,服从市纪委岗位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择优录用工作将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报名表》请登陆宿迁纪检监察网、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宿迁市纪委选拔军队转业干部报名表.xls


  宿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宿迁市纪委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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