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招聘教师54人公告

来源:佳木斯人社局 2017-09-21 10:20:10

  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招聘教师54人公告


  为更好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全县教育系统师资力量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及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及考核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汤原县教育系统18个学校招聘教师5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详见《汤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及以前毕业、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心理教师岗位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专业均可)。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佳木斯市人社局网站、汤原县政府网站、汤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①学历条件。申报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和高中阶段心理学教师人员,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②教师资格条件。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小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③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申报职业高中专业教师人员,应具有在职业院校从事专业实际操作教学经历或相应岗位技能证书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编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汤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护照,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③报名时使用两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④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3年内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⑤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和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同时,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在职业院校从事专业实际操作教学经历的证明或相应岗位技能证书。


  ⑦笔试报名费100元,报名时上交。


  3、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汤原县教育体育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统一判卷。


  3、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精神,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进行加分,报考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的加15分,报考县直学校教师岗位的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依次进行补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说课方式,面试内容为本学科教材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100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由考试承办单位组织命题,重新进行笔试,至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执行。汤原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后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按程序由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汤原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汤原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由县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汤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 徐永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葛艳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那春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 维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喜斌 县财政局局长


  程平安 县纪检委副书记


  杨东辉 县编委办主任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一经录用,需在原岗位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


  3、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录取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工作由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6、咨询电话:0454-7612832


  附件:《汤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汤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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