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武汉公安消防局招聘200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有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执勤战斗员
男性,年龄为18-30岁(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主要从事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消防车驾驶员
男性,年龄为24-35岁(持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需持有A1、A2、B2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熟悉武汉交通路况。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与维护工作。
三、工作地点和时间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武汉市公安局消防局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公安消防中队工作。
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但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员工,也可采取每工作一个月享受1次5天连续休假。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10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初入职人员月薪资3600元起。(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附楼多功能厅(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36号)。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1张。
(二)网络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17:00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填写《2017年武汉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该表格可在武汉市公安局消防局官方微信:"武汉消防"与"武汉市专职消防"微信公众号下载),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和相关技能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扫描件请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六、应聘方法和内容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将逐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政治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测试环节。本次应聘考核分面试、笔试、体能测试和体格检查。
七、招聘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85398316 、85305580
监督电话:85398325
八、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 "武汉消防"和 "武汉市专职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三)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说明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下,主要承担本市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防火监督等任务,为经济建设和市民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消防工作是一项崇高而永恒的职业,倍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消防员倍受人民群众的尊敬,我们将全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一、职业规划
紧紧围绕职业制发展方向规划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道路。
一是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市公安消防局委托武汉华中新世纪人才股份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认同感、价值感、荣誉感;
二是设立了中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层工作岗位,进一步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同时将骨干人员纳入政府人事计划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向政府申报核定为事业编制;
三是设立通讯调度员、新闻宣传员、汽车维修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为部分工作优秀且因年龄、身体条件等申请转岗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创造条件,延续职业生涯;
四是设立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嘉奖等年度奖项,并择优选取政府专职消防员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至地方各级组织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
二、工资结构
武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工龄工资、执勤补助、绩效奖金、节日补助、高温补贴以及各类工作补贴构成。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已逐步建立科学的工资薪金体系,并向市有关部门申请提高经费保障标准,使基层一线岗位消防员工资薪金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目前,我局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均经费保障不低于8万元/年。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四、组织实施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考试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和委托的武汉华中新世纪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织,由市公安消防局专职队指导科具体实施。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笔试科目主要内容为消防常识;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祈、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市公安消防局统一组织,在市一级医院或卫生防疫站迸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招人员承担。被正式录用后,工作满1年可凭体检发票收据报销体检费用。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招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政审
政审工作在市公安消防局统一组织下进行,对拟聘用人员的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进行严格审查。
七、办理使用手续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有影响使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使用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办理用人手续。
八、其他
招聘工作在市公安消防局纪保督察科的监督下进行
举报电话:027—85398325
附件:点击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