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招聘公告

来源: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09-04 13:44:3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主招聘岗位人员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并于8月14日至8月18日进行了现场报名。综合报名情况,农业执法岗和果业执法岗未达到报名人数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此两个岗位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调整,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
 
  共招聘1名农业执法和1名果业执法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有官方兽医身份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6日(9:00—18:00)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210室
 
  联系人:周秋萍 联系电话:0797-8372596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由赣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结束后,分别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闱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办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起薪标准5万元/年。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附件:1、招聘职位表
 
     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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