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来源: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2017-03-06 13:17:52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17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启事
 
  一、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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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专职辅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二)起始学历本科为原“985”、“211”院校及本行业重点专业院校。
 
  (三)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四)具有各学院所需的相关专业背景,或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五)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三、聘用人员享受待遇
 
  (一)凡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纳入正式编制,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
 
  (二)按学院高层人才引进办法,学院为博士研究生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享受学院博士津贴,同时视专业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具体待遇浏览http://www.hbun.net/smartcore/web/rsc/index.htm)
 
  四、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在2017年4月15日之前将个人简历投递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注:邮件中的简历注明各学历阶段起止时间,所学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学校—学历,例:古代汉语—XX—XX大学—博士)。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应聘者到学院面试。学院将于2017年4月25日~5月30日统一组织考试、试讲和答辩,博士研究生随时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与学院签订协议,待毕业后统一到学院报到上班。
 
  具体招聘流程请登录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人事处网站
 
  联系电话:0314-2370056 0314-2370055     0314-2370807
 
  联 系 人:兰老师 王老师        陆老师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教园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06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