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赣县区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赣县人民政府网 2017-03-02 15:33:01
  赣县区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赣县区发改委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到赣县区发改委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项目办工作。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选调计划


  选调岗位:赣县区项目办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对象及范围


  赣县区内在编在岗的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医院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2015、2016两年年度(或服务期)考核等次合格以上。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选调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赣县区发改委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11日,报名地点为赣县区发改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797-4441899。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考核手册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接受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赣县区发改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选调公告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已报名的考生,以区发改委电话通知为准自行到赣县区发改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选调计划人数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第4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


  面试总分数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组织计划等能力。


  考生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者,以最高学历者优先)。


  若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录取,否则不能录取。


  4.体检、考察。在选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其所选调的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方案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制订,报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考察结束后,由选调工作办公室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赣县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时,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与体检人员。


  (五)公示


  选调工作办公室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有异议者,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六)正式调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经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享受调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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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赣县区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区项目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赣县区发改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