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招聘公告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1-11 14:37:00
  2016年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系省科技厅直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里南南合作任务,承担省内联合国开发署援华项目及亚太地区科技培训,参与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技术转移方面的有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备注
1 综合部专技岗位 1 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四级及以上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该岗位主要从事国内外技术转移对接会等相关工作,需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最低服务期限5年
2 培训部专技岗位 1 英语、英语口译、英语翻译、英语笔译、英语语言文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持有专业英语八级证书 该岗位主要从事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培训工作,需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最低服务期限5年
3 技术转移部专技岗位 1 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经济与行政管理、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四级及以上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该岗位主要从事国际技术转移及技术经济相关工作,需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最低服务期限5年
4 平台建设专技岗位 1 机械类、地矿类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持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或六级及以上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该岗位主要从事国内外技术转移、国内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需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最低服务期限5年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综合部,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不予聘用;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复印件。

  3.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七、公示

  1.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的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山海大厦9层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综合部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14794 13705050944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晓燕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科技厅和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厅人事处、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82538(驻省科技厅纪检组),0591-83517063(厅人事处),0591-87882339(厅机关纪委)。

  附件: 2016年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应聘报名报名登记

  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