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嘉兴南湖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南湖区环境保护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合同工3名,要求环保相关专业1名,法学专业1名,其中1名专业不限;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其他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8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18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南湖区环保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二楼)1237室,联系电话:82835802、82838267。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本人二寸证件照1张以及报名表1张(报名表请自行下载)。上交材料恕不退回。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处事、应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和考察。
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招录计划人数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招录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依次递补。
五、聘用
最终聘用人员,享受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待遇标准。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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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