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绥化市选聘225名社区大学生公告
为留住用好本地人才,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培养信念坚定、扎根基层、体恤民生的优秀人才队伍,绥化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大学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此次共选聘高校毕业生225人,到城市社区从事文化、宣传、教育、司法、救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选聘范围
绥化所属各县(市、区)户籍。坚持报考“属地化”原则,考生应报考户籍所在地选聘单位。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非在职);
4、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5、志愿到社区工作,乐于为群众办事;
6、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二寸蓝底近期同版免冠证件照片6张。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8点30分至11月20日17点整(11月19日、20日正常办公)。
3、报名地点:请到当地指定办公地点报名
(1)肇东市报名地点:市行政审批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455-7971006
监督电话:0455-7784322
(2)安达市报名地点:市民公共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
咨询电话:0455-7122720
监督电话:0455-7107013
(3)海伦市报名地点:雷炎大街市人社局316室考录股
咨询电话:0455-5751099
监督电话:0455-5721848
(4)兰西县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楼一楼西侧“社区大学生”选聘报名处
咨询电话:0455-5671933,0455-5637342
监督电话:0455-5622768
(5)庆安县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楼组织部312办公室
咨询电话:0455-4343026
监督电话:0455-4323908
(6)绥棱县报名地点:繁华大街306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考录股
咨询电话:0455-4658517 ,0455-4656507
监督电话:0455-4630164
(7)望奎县报名地点:前进街164号县委老干部局401室
咨询电话:0455-6760006
监督电话:0455-6484466
(8)明水县报名地点:南五路县财政局一楼“社区大学生”选聘报名处
咨询电话:0455-6226998
监督电话:0455-6222007
(9)青冈县报名地点:人民办事中心一楼西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咨询电话:0455-3230052
监督电话:0455-3222246
(10)北林区报名地点:北二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
咨询电话:0455-2919770
监督电话:0455-8315112
(11)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报名地点:绥化市花园街1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04室社会事业局
咨询电话:0455-8776022
监督电话:0455-8776200
咨询和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50%,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注时间为准。笔试命题、评卷由专业机构完成。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选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进入面试考生携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绥化市“社区大学生计划”选聘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选聘。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主要对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绥化市“社区大学生”聘用协议》,首次签订的服务期限为三年,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选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职务等;选聘人员是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社区主任助理或社区服务站站长助理职务等。
十、待遇
选聘人员由各县(市、区)依照本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发工资,并参照有关政策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选聘“社区大学生”薪酬待遇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财政全额解决。
考试相关信息及选聘工作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绥化先锋网(http://www.shdjw.gov.cn)、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hrss.gov.cn)查询。
附件:黑龙江省绥化市2016年选聘“社区大学生”岗位表1.xls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