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江苏南通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

来源:南通市人社局 2016-10-31 21:18:37
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1998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haian.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1月4日09:00~11月10日15: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4日09:00~11月10日17:30。


  5.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1月4日09:00~11月11日17: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dbz.haian.gov.cn)、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haian.gov.cn)予以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2日(8:30-12:00)。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财会或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18日12:00登陆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海安县卫计委人事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8813710。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详见《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5.报考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1)不进行笔试。


  (二)资格复审


  岗位代码为01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它岗位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弃考。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01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2.体检。体检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本公告未作要求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因劳资纠纷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13710(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监督举报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点击下载>>>


  2016年秋季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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