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统计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考调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02-23 15:43:50
2016四川攀枝花市统计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考调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攀枝花市统计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普查中心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普查中心均为市统计局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
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普查中心各考调工作人员1名(2个职位拉通排序),拟任科员职务,均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三、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不限;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之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或乡镇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3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市委党校办公楼313室),联系方式:3364722。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或者攀西人才网下载《攀枝花市统计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攀枝花市统计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笔试由市统计局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出具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低于3:1,则全部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
(五)体检
市统计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经市统计局党组研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确定职位
市统计局集体研究确定入选人员的工作单位。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市纪委派驻市统计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3364722 监督电话:3302816
六、本公告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统计局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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